阐释国标-中的代码“面米制品”与“焙烤食品”、以及“蛋及其制品”的认知度
文
杜德春
一:面米制品在食品代码是:06.0
06.0粮食和粮食制(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与玉米提取物的淀粉等--不包括括07.0类焙烤制品):
包括原粮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米粉、米糕),小麦粉及其制品品,杂粮粉(包括豆粉)及其制品,淀粉及其淀粉制品;即食品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燕麦片),方便米面物、豆类和玉米提制品,冷冻米面制品,谷类和淀粉类甜品(如米布取的淀粉等(不包丁、木薯布丁),粮食制品馅料。
06.01原粮:收获后未经任何加工的粮食(包括各种杂粮原粮)。
06.02大米及其制品:大米及以大米为原料制成的各种制品。包括大米、大米制品、米粉和米粉制品等。
06.02.01大米:稻谷经脱壳加工后的成品粮。
06.02.02大米制品;除米粉和米粉制品外,以大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各类
产品。
06.02.03:米粉(包括汤圆粉大米经碾磨而成的粉末状产品等)。
06.02.04米粉制品米粉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如青团。
06.03小麦粉及其制品包括小麦粉、小麦粉制品。
06.03.01小麦粉小麦经碾磨制成的粉状产品。
06.03.01.01通用小麦粉以小麦为原料,供制作各种面食用的小麦粉。
06.03.01.02专用小麦粉(如自以小麦为原料,供制作馒头、水饺等用的小麦粉。发粉、饺子粉)等。
06.03.02小麦粉制品以小麦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各类食品。
06.05.02.01粉丝、粉条以淀粉为原料,经糊化成型,在一定条件下老化(回生),干燥而成的丝条状固态产品。
06.05.02.02虾味片以淀粉为原料,添加膨松剂及调味物质等辅料制成的具有虾味的干制品。
06.05.02.03藕粉以藕为原料加工制成的淀粉制品。
06.05.02.04粉圆以淀粉为原料,经造粒工艺加工而成的圆球状非即食产品。
06.06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
包括所有即食的早餐谷物食品,如速溶的燕麦轧燕麦(片)片(粥)。谷粉,玉米片,多种谷物(如大米、小麦、王米)的早餐类食品,由大豆或糠制成的即食早餐类食品及由谷粉制成的压缩类即食谷物制品。
06.07方便米面制品以米、面等为主要原料,用工业化加工方式制成的即食或非即食部分预制食品。例如方便面、方便米饭,(汽蒸、自熟)凉皮、手工凉皮、米皮、机制面皮、冷面、热干面、牛筋面、炒面条、蒸面、素面肠、面筋肠等各种方便米面制品。
06.08冷冻米面制品以小麦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并经速冻而成的食品。
06.09谷类和淀粉类甜以谷类、淀粉为主要原料的甜品类产品,如米布丁、小品(如米布丁、木麦粉布丁、木薯布丁。)
06.10粮食制品馅料由粮食制成的馅料。
二:焙烤制品在食品代码是:07.0
07.0焙烤食品以粮、油、糖和(或)甜咪剂、蛋、乳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发酵、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07.01面包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以酵母为主要膨松剂,适量加入辅料,经发酵、烘烤而制成的松软多孔的焙烤制品。
07.02糕点以粮、油、糖和(或)甜味剂、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07.02.01中式糕点(月饼除外)
具有中国传统风味和特色的糕点。分为热加工糕点和冷加工糕点,热加工糕点包括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水蒸类糕点、熟粉类糕点、其他类糕点。
07.02.02西式糕点
从国外传入我国的糕点的统称,具有西方民族风格和特色。如德式、法式、英式、俄式等。通常以面粉、奶油、糖和(或)甜味剂、蛋为原料,以可可、果料、果酱为辅料,经挤糊、成型、烘烤,再挤花或美化后而制成。
07.02.03月饼使用面粉等谷物粉、油、糖和(或)甜味剂]或不加糖及甜
味剂调制成饼皮,包裹各种馅料,经加工而成,主要在中秋节食用的传统节日食品。
07.02.04糕点上彩装中西式糕点表面涂布的可食用装饰。
07.03饼干包括夹心及装饰类饼干、威化饼干、蛋卷和其他饼于。
07.03.01夹心及装饰类饼干夹心饼干(包括注心饼干)是指在饼干单片之间(或在饼干空心部分)添加糖和(或)甜味剂、油脂或果酱夹心料等的饼干。装饰类饼干是指在饼干表面涂布巧克力酱果酱等辅料或喷洒调味料,或裱粘糖花,而制成的表面有涂层、线条或图案的饼干。
07.03.02威化饼干以小麦粉(或糯米粉)、淀粉为主要原料,加入乳化剂、膨松剂等辅料,经调粉、浇注、烘烤制成的,在多孔状片之间或造型中间添加糖和(或)甜味剂、油脂等夹心料的饼干。
07.03.03蛋卷以小麦粉、糖和(或)甜味刘、油(或无油)、鸡蛋为原料,加入膨松剂、面粉处理剂及其他辅料,经调浆(发酵或不发酵)、浇注或挂浆、煎烤或烘烤卷制而成的制品。
07.03.04其他饼干除07.03.01-07.03.03外的饼干。
07.04焙烤食品馅料及表用于焙烤食品的馅料及表面挂浆。如月饼馅料等。
07.05其他焙烤食品以上分类(07.01-07.04)未包括的焙烤食品。
三:蛋及其制品在食品代码是:10.0
10.0蛋及其蛋制品鲜蛋、再制蛋、卤蛋、皮蛋、咸蛋、其它再制蛋、脱水蛋制品、冷冻蛋制品、液体蛋、冰蛋、热凝固蛋制品、其它蛋制品。
10.03.02热凝固蛋制品以蛋皮作为原料,加热即食的蛋及其制品;鸡蛋豆腐,蛋黄酪,松花蛋肠等。
参考食品法典国标:
*《GB-》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GB食品添加剂合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集食品添加剂(GB.-GB200)等。
杜德春:
焙烤食品工艺技术首席工程师博士
面点面食工艺技术首席工程师博士
原粮谷物食品工艺技术首席工程师博士
食品工程系统防腐与抗氧化工程师博士。
参阅杜德春博士相关原创:《焙烤食品与面米制品食品使用的添加剂品类及其作用与应用》、《复合食品改良剂在焙烤食品、面米制品中的应用》、《中国糕点加工要执行什么国标?中国糕点是如何分类的?》、《焙烤食品工程体系》、《原粮及其制品与面米及其制品与焙烤食品(糕点食品)是如何划分区别的?》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GB-》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食品添加剂合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集食品添加剂(GB.-GB200)